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师: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范围和条件
已获批前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称号且未入选前两批国家级一流本科的课程。
此前参加过我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提供教育部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2017年以来符合条件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也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前两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鼓励课程以团队形式申报。
二、申报类型与数量
分类推荐,以省教育厅限额为准。
四、申报推荐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2)。课程负责人填写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3)、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4)、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按申报书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过我省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的课程还需提交《修改完善说明和证明性材料》(附件6)
2.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6日,课程负责人提交报备表(附件2,课程负责人签字即可)。
2023年12月16日~12月22日,课程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
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学校组织遴选,择优申报。
四、有关要求
1.佐证材料要按照申报书(附件3)要求准备。
2.申报书及其佐证材料请扫描至1个PDF文件报送电子版。
3.《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4)提交纸质盖党委章版,《汇总表》(附件5)提交Excel电子版,《修改完善说明和证明性材料》(附件6)提交电子版。
4.申报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教师需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询并截图。
5.相同授课教师、不同选课编码的同一名称课程,若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同,教学效果相近,可以合并申报。
6.要严格按时间节点申报,接受申报材料日期截止后,将不再接收课程申报材料。
五、申报推荐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刚 王帅
电话:88028681 88028680
地点:教学综合楼716室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