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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7 17:0:0
各二级院(部)、相关部门:
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建设改革推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根据《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黑工程院教发〔2023〕23号),学校现开展 2023 年度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学校批准立项的黑龙江工程学院 2021 年度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54项及延期的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 13 项(详见附件 1)。
(二)结题评议
1.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 2021 年度及延期的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审核结论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其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2.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请提交《黑龙江工程学院
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 5)。项目原则上仅延期一次,最长可顺延一年,届时仍无法结题的项目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报送结题材料
1.填报《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书》(附件 2)、《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报告》(附件 3)各一式两份纸质版并电子版;
2.《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支撑材料》(附件 4)
一式一份纸质版并电子版;
3.如申请延期,填报《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 5)一式两份纸质版并电子版;
4.《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 6)只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均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学办公楼 716 室,电子版打包后(文件夹分别命名格式为:部门+立项年份+申报人姓名+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 zhangyan@hljit.edu.cn。报送截至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张王乐元    张 燕
办公电话: 88028865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