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扎实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培育项目及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培育项目遴选
(一)推荐数额
学校拟评选出4个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推荐参加省级遴选,推荐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并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已获得前三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的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第四批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课程原则上以授课团队进行集体申报,如拟由教师单人申报的,须本课程团队其他成员同意方可申报。入选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的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凡有争议课程一律不予受理。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由开课学院(部)推荐;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由所在学院分党委提供政审材料,对申报课程内容有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思想性问题做出鉴定;对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方面进行审查。
2.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1)、《课程思政示范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并按申报书中的佐证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3.在佐证材料中,每门示范课程均须提供两个视频,分别为: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格式见申报书要求),以及从中截取的10分钟连续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4.各学院(部)需在2023年12月11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PDF格式)、视频文件报送教务处。
(四)建设任务与要求
详见附件1
二、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遴选
申报案例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一)评选条件与数量
学校拟评选出5个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推荐参加省级遴选,已获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负责人可优先推荐,同时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案例申报,报送案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案例由开课学院(部)推荐;开课学院(部)负责对申报课程内容有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思想性问题做出鉴定;对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方面进行审查。
2.学校组织专家对相关教学单位推荐的案例进行审核评选,经遴选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材料报送
1.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附表2-1);
2.课程思政案例Word及PDF电子版(附表2-2),案例文件名以“姓名-课程名称-案例”方式命名;
3.选择报送内容:
(1)微课或说课视频:15-20分钟(微课),5-10分钟(说课),小于500M,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文件命名“姓名-课程名称-微课(或说课)”;
(2)课件:请提供PDF版本,文件命名“姓名-课程名称-课件”。
4.材料上报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提交,各单位需在2023年12月11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PDF格式)、视频文件报送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缺勿滥。
2.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刚、孙雪菲,电话:88028681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第四批示范培育项目及第二批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表1-1.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
表1-2.第四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表2-1.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表2-2.课程思政案例设计(模板)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