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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6 16:30:0
各二级院(部):
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建设改革,扎实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黑工程院教发〔2023〕23号),学校现开展2023年度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参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结合本部门已有工作基础和工作实际根据相关选题要求组织研究确定研究题目和内容。要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充分认识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的迫切性,立足我校办学特色及办学定位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谋划、积极推进本单位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二、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报
申报者需参照《黑龙江工程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名称,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度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部门申报。
2.项目评审
各院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经初评通过的课题项目,各院部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度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3.推荐数量
每个部门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4.申报时限
各部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1.鼓励依托院部、专业、教研室或相关团队组织项目申报。
2.已在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规划、教育研究等各级各类组织立项的课题不得再次申报,严禁变换课题名称重复申报。
3.《黑龙江工程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为研究方向指引和涵盖范围,申报项目要根据自身研究内容和特点确定项目选题。
4.各院部严把初审关,保证推荐项目的申报质量。
5.项目研究期限: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四、材料报送
填报《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度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纸质版(包含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PDF电子版,《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度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包含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WORD电子版。电子版请打包(文件夹分别命名为xx部门立项)发送至邮箱zhangyan@hljit.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学办公楼716室。
联 系 人:张王乐元  张 燕
办公电话: 88028865
附件:
1.黑龙江工程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2.黑龙江工程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
3.黑龙江工程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