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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教学案例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9 16:0: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改变传统教学方法,以此为契机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内涵建设与发展,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鼓励各学院以课程为依托,以《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案例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为标准,编写优秀教学案例,形成教学案例库。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案例库建设和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课程契合度。教学案例要根据专业课程的性质与特色,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吻合,可以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2)教学目的性。教学案例的选择应围绕教学大纲,结合教学内容,体现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3)原创性与真实性。案例内容应为申报人原创,案例取材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个别具有保密性的内容或数字可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但需注明,引用他人成果时需要注明出处。

4)典型性。所选教学案例要能够说明某一类教学事件的特点,并能作为同类教学事件的代表;教学案例的选择要凸显本专业、学科特色,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与方法,有机融合思政元素和地方性特色。

5)时效性与创新性。符合当前实际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并能够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使用、更新;案例给予学生思考的空间,启发学生独立解决问题。

6)可推广性。所选择的教学案例要从实际出发,难度适中,可操作,可借鉴,适于推广。

二、案例基本要求

教学案例须客观地反映教学效果,应以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案为主,也可包括教学评价和教学反馈。教学案例的编写内容可包含以下几个要素:标题、案例信息及摘要,引言/背景介绍、案例的主题内容、实施过程及教学效果、推广应用情况等相关支撑材料。案例编写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建议以文字描述为主,附加教学大纲、题库、试卷库、课堂活动图片表格、PPT、录像、采访、专家点评等材料。每个案例字数不限,具体格式参考附件2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以课程为依托,打造优秀教学案例。

2)教学案例的申报应以实际使用效果为主,除教学案例说明(附件2)电子版外,案例制作人还需提供其在课堂上讲授该案例及取得效果、该教学案例推广应用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以为与案例相关的图表、课件、动画片、ppt等,其中以课程视频为宜。

3)材料报送:请将附件2及其佐证材料电子版(含视频)、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于20237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王刚,电话:88028681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案例库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案例模板

附件3: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案例信息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